一、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。
二、身心障礙者個案職業輔導評量。
三、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。
四、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審核及輔導。
五、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業務。
六、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。
七、辦理本縣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奬勵計畫。
八、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。
九、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及庇護工場設立、輔導。
十、視障按摩工作者協助計畫。